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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年代小甜妻[穿书]
陆醉
22万字
连载
文案: 宋思甜一朝身死,成了向前村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村花。 村花失足落水被救后,不再想嫁进城里,只想扑倒书里的大佬。 彼时,大佬还没走上人生巅峰,是饥荒年代里,弱小可怜又无助,但很能吃的乡下泥腿子。 泥腿子眼里只有粮食,对宋思甜这种“乡村版白富美”,他完全不感兴趣。 宋思甜以身相许,他眼里只有粮食。 “救命之恩无以为报,唯有以身相许。” “给我十斤粮食,我一天能救你两次。” 宋思甜投怀送抱,他眼里还
最新章节:第61节
一只爱吃肉的小松鼠
主角:周诹(女)邵忠(男) 一个分手后破镜重圆的小故事 (我一开始写的很爽并试图在长佩发的,hhh你懂的第一章就没过,改得够普通了还是过不了。改的很不爽,还好有海棠,最后希望你看的爽) pace and love pace and love pace and love pace and love
再吃亿碗
盛骁长了一副狗脾气,偏偏手段强、能力出众。 除了家里的乌龟,活人很难跟他和平相处。 所以一遭落难,没人希望他再爬起来。 后来他也当真没爬起来,不过是在床上。 失忆前,盛骁偏执的爱着楚连连,只有她在童年没有笑话他喜欢芭比娃娃。 失忆后,景越包容着盛骁所有尖锐的刺,而盛骁只需要用屁股包容景越一个地方。 >
看淡浮云
关于霸气王妃乖乖夫:华夏医毒双绝女特工司奇,洗个热水澡,竟然意外丧命,穿越到不知道哪个朝代的上朝国,和原主同名同姓,不过,这原主好像有点太瘦了吧,只剩下一把皮包骨了。小说里不是都说名门千金都是锦衣玉食,绫罗绸缎的吗?自己这是什么情况?他,上朝的九王爷,自幼便英勇善战,长期生活在边关,参与大小战役无数,只要有他在,可谓是所向披靡,无所不胜,周边小国,提到上朝国的战神王爷,个个闻风丧胆,可惜,他被自己
细小的
丁程鑫v马嘉祺,> 一次意外的出演跑龙套,被全世界最想嫁的那个男人给标记了,还是永久的,怎么办,求网友告知。 因为一次一个剧组来我校拍摄,丁程鑫也不知道那一天是不是自己的发情期到了,鬼使神差的和自己的闺蜜宋亚轩去凑热闹,然后意外被导演选中,丁程鑫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答应。 然后呢,丁程鑫就成了跑龙套,导演告诉他要干什么,而丁程鑫压根就没听他的,然后丁程鑫就在烦恼的情绪中去演一个自己完全不会的
一枝楼
每隔十年的柏伽兰节中,至高无上的神明会降下恩赐,以嘉奖祂最“忠诚”的信徒。 ——即以温暖的身躯,抚慰信徒冰冷的灵魂。
宝宝爱吃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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